200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备战要决3
By 公务员考试在线 · 2006年07月14日
2007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流程
步 骤 | 具 体 内 容 | 测 试 目 的 | |
一、报 考 | 资格审查 | 学历、经历 | |
| 公共科目 | 行政能力测试 | 行政职业能力潜力 |
基础知识测试 | 行政职业综合知识 | ||
专业科目 | 具体职业能力测试 | 特殊职业能力潜力 | |
专 业 考 试 | 具体岗位专业知识 | ||
| 结 构 化 面 试 | 综合能力和 | |
情 景 模 拟 | |||
实 际 操 作 | |||
四、体 检 | 组 织 体 检 | 身体状况 | |
五、考 核 | 查阅档案、调查了解 | 品行、业绩 | |
六、审批、录用 | 综合评定报考者的考试与 | 确定录用人选 | |
(一) 报名与资格审查
1.公告的发布
制订和发布公告,是报名前的首要工作。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会在主要新闻媒体和人事部网站发布招考公告。欲报考者可以通过相关的专业性网站查询公告,如参考以下网站:
中国人事部网站: http://www.mop.gov.cn
新华网: http://www.xinhuanet.com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http://www.china.com.cn
中华网: http://www.china.com
公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招考范围、招考对象和招考条件
②录用单位、职位与计划
③考试录用的方法和程序
④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时应审查的证件
⑤笔试、面试成绩公布办法
⑥录用的程序和方法
⑦其他须向考生说明的事宜
2.报考条件
①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③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④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⑤具有良好的品行
⑥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⑦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时间
国家公务员招考时间从2002年起时间被固定下来,报名时间在每年10月中旬,考试时间在每年11月份的第四个周末。
4.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其程序如下:
①网上提交材料及查询。有关报名政策、技术和考务方面的咨询可查询人事部网站(http://www.mop.gov.cn);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打樱
②报名确认与领准考证主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到所选择的考试地点进行确认,同时办理有关手续。报名确认时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考生根据所选择的考试地点到该省会城市或直辖市办理确认手续。未按时参加报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报名确认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提交近期免冠一寸相同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清报名序号,缴纳有关费用;领取准考证主证。
③准考证副证由考生按规定时间自行上网下载并打樱
④其他注意事项。笔试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主证、副证和身份证。
(二)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的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资料分析。全部是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2005年为135道考题。
《申论》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考察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三)专业科目笔试及面试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且在人事部网站公布。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课目笔试和面试的人眩其中专业科目的考试内容、方式、时间和地点均是
由招录机关自行确定,并且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面试的内容、标准由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确定,面试的具体实施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准考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可以从人事部网站下载)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1份。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①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确定体检是否合格。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并心肌并冠心并先天性心脏并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并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并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并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 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②考察。招录机关会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身份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五)公示和备案
招考机关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确定后会在人事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则办理备案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