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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城区制定《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学习锻炼管理办法(试行)》

By 北京人事 · 2006年09月20日

北京市东城区制定《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学习锻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区属各单位或部门中的新录用公务员在初任培训后,统一安排到各街道社区进行为期3个月的学习锻炼。锻炼期间由接收新录用公务员锻炼的单位负责对其进行日常行政管理。接收新录用公务员锻炼的单位将根据锻炼人员的表现给出考评意见,作为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考核的重要依据。我区第一批到基层学习锻炼的公务员将于9月底正式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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