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市首次从村干招考公务员
By 人民日报 · 2006年09月29日
本报讯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改进公务员招录工作,探索和完善乡镇(含街道)机关从村(含社区)干部中招考公务员的办法,进一步加强乡镇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人事厅下达的专项计划指标,茂名市人事局决定组织高州市部分乡镇机关从村干部中招考公务员10名。这是该市首次从村干部中招考公务员。报名时间为10月14日、15日两天,笔试将于11月11日进行。
高州市乡镇机关从优秀村干部中招考公务员,仅限在高州市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进行招考。招考对象为具有高中(中专、中技)毕业以上学历,热爱农村(社区)工作、群众公认品行良好、表现优秀的现任村(社区)党支部正、副书记或村民(居民)委员会正、副主任(须任职两年以上,挂职锻炼人员除外),年龄40周岁以下(196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以来在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