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法检系统和沈阳市地税系统考录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
By 辽宁人事 · 2006年10月19日
关于2006年辽宁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和沈阳市地税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公告
2006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和沈阳市地税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定为:考试科目为一科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科目为两科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120分。
面试人选名单,将于10月24日后公布。报考省法院、省检察院和沈阳市地税系统的面试人选名单,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各市法院、检察院系统的面试人选名单,在各市相关网站公布。
面试前,由招考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将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人事厅
二○○六年十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