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及考生须知
By 江苏人事 · 2007年04月04日
一、考试性质与测试目标公务员考试是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用于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试;是按照确定的招录计划,针对相应的空缺职位进行的面向社会公开的竞争性考试。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是针对公务员岗位任职能力和职位要求进行的考试。通过测查应试人员从事公务员职业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达到对报考群体初步筛选的目的。本次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招录机关将按规定比例组织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参加面试。二、考试科目及方式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三个科目。A类考试为《公共基础知识》A卷、《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和《申论》三个科目;B类考试为《公共基础知识》B卷、《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两个科目;C类考试为《公共基础知识》C卷、《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两个科目。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同A类。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加试法律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三、考试内容、结构及题型(一)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履行公务员义务的必备能力和素质。考试内容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法律知识、语文基础知识与公文处理、经济知识、科技知识、文史知识和其他知识等。其他知识指2006年3月1日至2007年4月1日期间发生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等相关知识。考试题型为:判断题、选择题、纠错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综合分析题、阅读理解题和材料作文、材料处理题等形式。根据A类、B类、C类不同试卷结构的要求选取上述不同的题型。三类试卷均有主观题和客观题。考试时限均为90分钟,各满分100分。(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应试人员从事公务员职业必须具备的潜能。试卷主要包括知觉速度与准确性、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和资料分析等五个部分。三类试卷题型均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均为100分钟,各满分100分。A类试题结构为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和资料分析四个部分;B类试题结构为知觉速度与准确性、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言语理解
……
你还没有注册或者还没有登录,请注册会员或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