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办案水平,推动人事争议仲裁事业发展
By 公务员考试网 · 2007年08月31日
几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支持下,通过从事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同志们的开拓进取和不懈努力,人事争议仲裁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这项工作已成为人事人才工作一个新的亮点,为和谐社会的建设、人事制度改革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2005年4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公务员法,明确国家建立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标志着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实现了里程碑式的跨越。人事争议仲裁是一项解决人事纠纷的重要制度,案件处理是人事仲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事争议仲裁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为人事制度改革保驾护航,关键是要提高案件处理质量,通过具体案件的公正裁决,妥善化解矛盾,减少不和谐因素,增加和谐因素。目前,全国上下正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办案水平,积极推动人事争议仲裁事业发展。
一、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高度,充分认识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工作的重要性人事争议仲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种重要的矛盾调处机制。《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发挥仲裁的积极作用。这一要求既为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工作指明了方向,又为人事争议仲裁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当前,我国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的改革,社会结构的变动,利益关系的调整,思想观念的变化,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人事争议仲裁是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的重要的人民内部矛盾调处机制,是我国公职人员的一条重要权益救济渠道,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事人事争议办案工作的同志一定要提高认识,牢牢抓住构建和谐社会为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带来的新机遇,通过公平公正地处理人事争议,推动仲裁事业的发展,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人事争议仲裁是维护人事关系和谐的重要保证。人事关系是一种基本的社会关系,人事关系的和谐和稳定对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用仲裁方式解决人事争议,是人事部门在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开辟的一个新的工作领域,在维护人事关系和谐稳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和独特的价值。仲裁办案机制引入了司法审判的理念、程序和方法,比较充分地发挥当事人独立、平等、协商的主动性,可以公平、公正地解决人事纠纷,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经过各级人事部门多年的努力,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体系不断健全,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工作成效日益显著,社会影响逐步扩大。截至2006年底,全国已有人事争议仲裁机构2532家,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都建立了人事争议仲裁机构,70%以上的地市和50%以上的县设立了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中央国家机关也专设了仲裁机构。全国有专兼职仲裁员19930多名。从1997年以来,已累计处理人事争议案件9万多件。通过仲裁办案能力和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事争议仲裁已成为个人和用人单位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渠道,成为人事制度改革的坚强保障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力支撑。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人事争议仲裁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人事关系和谐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将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
人事争议仲裁始终是人事人才工作大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汇聚起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合力。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只有融入大局、服务大局,才能体现自身价值。人事争议仲裁办案机构就是要将社会的和谐稳定和保障人事制度改革作为基本目标,紧紧围绕人事人才工作的中心任务,准确定位,明确方向。要自觉将法制意识和大局意识结合起来,既要注意妥善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又注意处理好法律和政策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最大限度地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完善工作机制,稳步提高人事争议处理办案质量和水平仲裁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处理人事争议,较高的办案质量是人事争议仲裁公正性和权威性的根本保证,也是其公信力的主要体现。多年来,人事争议仲裁战线的同志们开拓进取,使人事争议仲裁从无到有,由小到大,积累了比较丰富的办案经验。但是相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形势,以及案件数量的快速增长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还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一是要努力加强办案制度建设。仲裁办案机构要在现有人事争议制度的框架下,制定仲裁办案方面的具体规章制度,使仲裁组织管理、案件处理和案卷管理等方面都有严格的工作规范和清晰的工作流程,从业务规范方面保证案件得到合法、及时、公正处理。制度建立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把制度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实现科学化、法制化的管理。
二是要切实提高案件处理的专业化水平。仲裁办案只有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才能在确保程序公正的基础上,公平公正、及时高效地处理案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实体权利。要把好案件处理立案关。立案是启动仲裁程序的第一个环节,对案件的处理有重大影响。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切实加强立案管理,依法对主体资格、争议事项、时效等进行审查,提高立案的准确性。要把好案件的法律适用关。要全面、准确地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政策,正确理解具体法条和立法精神,准确适用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要把好裁决文书制作关。裁决文书是仲裁权的最终表现载体。我们处理案件的质量如何、效率高不高,从裁决文书上都会得到直接的反映。裁决文书要做到内容要素齐全,叙述事实清楚,列举证据充分,论证说理透彻,层次逻辑分明,语言精炼规范。
三是要高度重视队伍建设。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特点,决定了需要一支从事这项工作的高素质的专业化队伍。要把好人员选拔关,选拔掌握法律知识、熟悉人事政策法规、了解心理学常识和经济学知识、具有较强分析推理能力的人员担任仲裁员。要加强仲裁员的培训,培养仲裁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仲裁规则意识、专业责任意识,促使他们努力学习法律法规和人事政策,掌握仲裁理论,提高仲裁技能,不断增强专业素质。要加强仲裁工作人员和仲裁员的职业道德和作风建设,使他们树立忠于职守、秉公办案、刚正不阿、不徇私情的理念,培养正直善良、谦虚谨慎、乐于奉献的品格,加强廉政建设和纪律约束,保持举止文明,仪表整洁,树立人事争议仲裁良好形象,努力造就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工作队伍。
三、创新工作方法,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创新是一个民族发展的灵魂,也是人事争议仲裁事业发展的灵魂。面对当前日益复杂的人事争议处理工作的现实和我们所肩负的使命,我们应不等不靠,广开思路,创新方法,扎实推动工作发展。
一要深入开展理论研究。人事争议仲裁是一项新事业,也是一项蓬勃发展的事业。目前仲裁工作理论研究还比较薄弱,工作实践还缺乏强有力的理论指导。理论研究对于指导改革实践、推动事业取得新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理论研究。要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对人事争议的数量、类型和特点进行分析,深入研究热点和难点问题,把握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探寻人事争议仲裁的特点和规律,预测人事争议发展的趋势,增强工作的预见性,推动工作良性发展。
二要加强案例研讨分析。近年来,人事争议案件数量连年上升,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处理难度也越来越大。加强案例研讨,可使我们更为深刻地认识案件中特定问题的法律和理论基础,准确认定证据,对政策法规作出符合时代特征和个案具体情况的解释,正确适用法规,更好地体现公平公正。特别是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可使我们开阔思路,超越于个案之上,将对具体问题的看法升华为普遍的、具有一般意义的理性认识,这对于提高我们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指导案件处理、提高办案技巧具有积极作用。
三要扩大和深化办案机构之间的交流。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在不断完善中,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在稳步推进中。各地在工作中创造了不少好的、行之有效的作法,通过互相交流,大家能分享这些经验,使办案水平共同得到提高。要利用案例研讨的平台,集思广益,互相交流,总结人事争议仲裁办案经验,研讨人事争议仲裁受理和裁决中的实践问题,从而提高办案人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本文节选自杨士秋副部长2007年6月15日在人事争议仲裁案例研讨会上的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