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常识之宪法复习要点
By 人民网 · 2007年09月06日
2007年浙江公务员录用考试取消公共基础统一改为常识判断。试题主要考察应考人员对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内容的掌握运用和对科学素质的测查。 从大纲情况来看,今年的常识部分考核范围比原来的缩小了很多 。但是,对我们大部分非法律专业的考生来说备考还是很有难度的,没有办法确定范围和方向。今年主要考察是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的掌握和运用。命题方式全部是客观案例分析题型,这样我们只要有一定的知识概念就能准确做出判断。 大纲只是规定了大方向,从历年的考试分析,主要考察的是基础条款的应用知识,那么就要求我们对这几部法律的大的条款必须掌握,复习要学会圈定复习范围,根据时间从宏观到微观去准备。宪法应分如下部分去准备: 一、概述:宪法的概念和特征。(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公民基本权利义务,集中体现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或集团的根本利益的国家根本,它调整的是人们围绕国家政权而形成的基本社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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