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By 公务员考试在线 · 2007年11月14日
2008年省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人员,下同)仍然实行按专业招考的方式。专业资格审查的原则:一是专业技术性强的专业主要按照报考人员所受学历教育的专业对口掌握;二是综合管理性的专业(职位)适当放宽,相近相关专业可允许报考;三是所受学历教育的专业与招考专业不一致的情况:要求本科学历的,应当具有招考专业相对应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由省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核发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要求硕士学历的,应具有相应的中级以上资格或证书。 文秘、法律、计算机、经济管理、财会等5个专业的资格审查办法如下: 一、“文秘”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哲学类:哲学、逻辑学、伦理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科社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革命史与中共党史; 社会学类:社会学、社会工作; 政治学类: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外交学、思想政治教育、国际政治经济学; 教育学类:教育学、人文教育、科学教育;
……
你还没有注册或者还没有登录,请注册会员或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