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型诉法(附解析)
By 公务员考试在线 · 2007年11月20日
1、关于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人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任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B.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这条规定体现了“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这个原则?
C.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刑事诉讼法另有规定外,一般应当公开进行
D.外国人在我国进行犯罪活动,除享有外交豁免权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我国法律
1.答案:B
考点: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诉讼法》第5条,A项应为“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条,C项应为“一律公开进行”。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6条,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D项遗漏“外交特权”。
2、被告人在A市抢夺一块原产劳力士手表,到H市销赃过程中被抓获,B市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B市检察院经过审查起诉,决定向B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可是B市人民法院却以犯罪地不在A地为理由拒绝接受。B市的法院是否正确?
A.正确,抢夺行为发生在A市,所以B市法院没有管辖权
B.正确,A市是主要犯罪地,案件应当由主要犯罪法院管辖
C.错误.本案是财产性犯罪,抢夺行为地和销赃地都应当认定为犯罪地其中的任何一个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都应当接受
D.错误,A市法院应当请求上级法院审判
2.答案:C
考点:审判管辖
解析:犯罪行为的发生地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实施地,犯罪结果地以及销赃地。
3、关于审判管辖中的级别管辖,下面哪一个说法是正确的?
A.凡涉及外国人的刑事案件均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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