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之公益诉讼”
By 公务员考试在线 · 2008年02月08日
热点剖析:对于这个热点话题的讨论实际上源于2005年8月3日,因收取“进津费”,李刚博士状告天津市政工程局一案,开庭审理。
由这个案件开始,“公益诉讼”这个话题吸引着人们的眼球,成为时下很热的一个公众话题。如果考这个话题,那么相对的难度可能集中在该话题的“专业性”上,因为公益诉讼是一个法学领域的名词。这里我们首先就要稍微了解一下什么是“公益诉讼”。“公益诉讼”,顾名思义,是指为了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目前作为申论热点的“公益诉讼”,主要是指:在现实生活中,公民以个人名义进行“公益诉讼”的行为。因为这些事件往往会会被媒体和大众所关注。然而,考生要留意的一个点是,目前大量的“公益诉讼”案件,是由负有公诉职责的检察机关提起的,公民提出的“公益诉讼”只是一个少数现象,这个点大家在写文章一定要分清楚。
而相关的人民群众提出的“公益诉讼”案例主要有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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