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公务员考试将实行“阳光制度”
By 公务员考试在线 · 2008年02月28日
大众网聊城2月28日讯(记者 孙涛 通讯员 李旭)为规范考务管理、杜绝“考场腐败”,以确保人事考试客观公正,聊城市将加大监督力度,对2008年公务员考试实行“阳光考试制度”,违规违纪、舞弊人员将受到严肃处理,同时在考点设立考风考纪举报箱,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随着2008年山东省公务员考试的越来越临近,如何保障人事考试的客观公正也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据聊城市人事局考试中心有关人员介绍,为规范考务管理,确保人事考试客观公正,聊城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将在2008年公务员考试中实行“阳光考试制度”。
在2008年公务员考试中,考务部门将继续推行考务管理责任制,实行分管局长包总则,考点负责人包考点,县级干部包楼层,人事巡视人员包考场的制度;同时,将继续从市人大、政协、纪检委和市直部门纪检组长中聘请人事考试监督员,颁发牌证,每次考试活动,进入考点和考场,对应试人员、巡视人员、监考人员、考务人员进行全程监督,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及时予以处理;严格执行人事部3号令,加大对违纪违规考试的处理力度,对违规违纪、舞弊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并将处理结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实施手机屏蔽,严防群体作弊,在考场安放屏蔽器,屏蔽考场手机信号,杜绝考生用现代化工具传递考试答案;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对履行职责好,清查违纪违规人员多,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年终考核给予加分,并适当给予物质奖励;对出现违纪违规的,坚决实行人事考试一票否决,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档次;实施阳光考试制度,在考点设立考风考纪举报箱,公布3部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等。
新近修订完善的《聊城市人事考试考务管理细则》也进一步明确了监考人员、巡视人员的职责,调整充实了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务工作细则,实现了考务工作规范化;《细则》并细化了监考人员考前抽签制度,规定在每次考试前半个小时组织监考人员临时抽签确定监考考场,以防止“人情”现象的出现,确保考试的客观公正性;《细则》还完善试卷安全情况责任登记措施,试卷的印制、密封、存放、发放、改卷登分等过程,要有纪检、监察,武警人员全程跟踪监督,并请有关人员在试卷安全情况责任登记表上填写评语和签名,以杜绝徇私舞弊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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