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发布《关于成都市新录用公务员下派基层锻炼的工作意见》
By 公务员考试在线 · 2008年04月14日
日前记者从成都市委组织部获悉,成都市委组织部联合市人事局下发了《关于成都市新录用公务员下派基层锻炼的工作意见》(下称《意见》)。其中规定,从今年起,成都市新录用公务员办理录用手续的当年,必须安排到成都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村(社区),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基层锻炼1年。凡未到基层锻炼或基层锻炼时间不满1年的新录用公务员,不能转正定级。
根据《意见》要求,新录用公务员下派基层锻炼期间,由招录机关和接收单位密切配合,共同管理。招录机关要对新录用公务员下派基层锻炼情况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追踪考察,全面掌握新录用公务员在锻炼期间的情况。接收单位要切实安排好新录用公务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并指派党性强、作风好、有能力的人担任指导导师,帮助其提高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各招录机关和新录用公务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下派基层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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