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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县县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By 公务员考试在线 · 2008年05月05日

为充实县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政府批准,在全县公开选调12名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特制定此方案。

一、选调原则及方式

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职位、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职位

1、县财政局会计5名;

2、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名(财会1名、法律1名);

3、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2名(财会1名、医药1名);

4、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3名(财会1名、信息管理1名、医药1名)。

(二)选调范围

报考县财政局职位的,须是公务员资格(在财政系统内选调2名、党政群机关选调3名);报考其他三个单位职位的须是县财政全额供给的干部身份的人员(不含教育、财政系统)。

(三)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严守秘密,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体招考职位及报名资格条件要求见附表。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直各单位和乡镇发出选调通知,在县电视台和望江县人民政府网、望江人事编制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近期照片3张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内(2008年5月4日-5月10日)到各招考单位主管部门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选调职位与报名人员比例原则上必须达到1:3。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考职位或取消该职位招考。各用人单位负责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县人事局审核认定报名资格。

(三)笔试

报考人员须带准考证、个人身份证参加全县统一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所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四)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选调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牵头,人事、监察部门配合,共同组织实施。

(五)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和招考职位,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后等额提出初步选调人选,再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选调对象。

(六)公示

在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七)选调

公示后,作为正式选调人选,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办理相关手续。属科级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请会议研究免去科级职务后,再办理调动手续,保留原科级待遇;属选拔到农村基层锻炼的高校毕业生,待批准公务员资格后,再正式办理相关手续。

四、组织领导

此次招考选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招考选调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县组织、人事、编制、监察、财政、劳动、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责,共同做好招考选调的具体工作。县监察局全程监督,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泄密和在操作过程中徇私舞弊等违纪现象,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联系电话:县财政局0556—7171228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0556—7171125

县卫生局0556—7188852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0556—717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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