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事局2004年招考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公告
By 公务员考试在线 · 2003年10月28日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广州市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决定,从今年11月起,组织2004年市、区、县级市党政群等部分机关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位的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
所有职位均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历的学位证书,同时必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水平考试。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其中,在职教职员工报考还必须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本科学历报考者年龄限30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报考者年龄限35岁以下(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广州市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广州人事信息网(http://www.gzpi.gov.cn)或南方人才网(http://www.job168.com)按网上提示的办法进行报名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程序。
2.报名时间:2003年11月1日至12月5日中午12时止。
3.报名要求: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
4.用人单位可对考生进行“职位匹配性测试”。测试采取面试形式,测试内容应围绕公告的职位要求确定,测试题目和评价标准由用人单位自行拟定并组织。经测试,不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基本专业知识或相关要求的考生,不予接受报名。所有测试应在11月25日前完成。
三、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考职位(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1.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行政工作的有关能力。
笔试时间:2004年1月3日上午9:00—11:00。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笔试阅卷评分。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划定并通过网站公布。
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y = 3χ 1≤χ≤10
2χ+10 10
1.6χ+50 χ>100
其中,χ代表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y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y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计算出的面试对象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少于计算出的面试对象人数的职位,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面试的内容、标准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确定。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招考单位统一通知。
参加面试的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英语四级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面试时间:2004年2月4至6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体检及考核。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2确定体检范围;达不到1:2比例的,按总成绩合格人数确定。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眩体检、考核在2004年3月底前完成。
四、录取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凡拟录用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及时与招考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超过时限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非应届毕业生办理录用手续,凭《录用通知书》报到上班。
本公告由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事局负责解释。详细情况可查阅广州市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广州人事信息网(http://www.gzpi.gov.cn)南方人才网(http://www.job168.com)或广州党建网(http://www.gzdj.gov.cn)。
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 州 市 人 事 局
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