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事厅2004年浙江省党政机关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By 公务员考试在线 · 2004年01月18日
为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适应各级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和《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 2004年全省党政机关公开考试录用部分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04年全省各级党政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5587名,其中:省级机关计划招考117名,省属公安、监狱劳教单位计划招考387名;市级机关计划招考1176名;县(市、区)级机关计划招考3201名、乡(镇)机关计划招考706名。各地具体的招考单位、招考职位(专业)、录用计划、所需条件,详见各地组织、人事部门发布的招考简章或于2月1日以后登录浙江人事编制网(网址:www.zjrs.gov.cn)查阅。
二、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范围、对象
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⑴2004年浙江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浙江户籍的社会其他人员;⑵2004年在浙普通高校省外生源应届本科毕业生;⑶硕士以上毕业研究生。具体要求见各市发布的招考简章。
中小学教师报考须征得县以上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单位同意。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报考省级机关的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的,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两眼裸视力4.8以上。其中,报考计算机、法医、通信工程、财会、审计、金融、法律、文秘、档案管理、临床医学、外语类、生化、光学图象专业(职位)的,视力可放宽到两眼裸视力4.5以上。公安机关的报考者需进行体能测试,测评总分必须达到180分以上。
6、具备拟报考职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
三、报名办法
2004年全省党政机关录用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 2004年2月2日—2月7日。
报名网址:www.zjrs.gov.cn(浙江人事编制网)。
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04年2月5日—10日。
具体办法:
报考者登录浙江人事编制网,如实填写、提交《浙江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表》及其有关材料信息(不如实填写的责任自负), 在2个工作日以后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止,登录浙江人事编制网,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领取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按照报考单位的同级组织人事部门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到现场办理确认手续。确认无误的,领取准考证主证,缴纳报名考试费,并在3月17日——19日登录浙江人事编制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副证。逾期不到现场办理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
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需提交本人网上报名填写的相关信息的证明材料。200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网络报名序号、200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等,以及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社会其他人员,须提交网络报名序号、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以及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
(二)现场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200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凭200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其他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以及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按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根据各级党政机关招考职位(专业)要求进行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3倍的专业(职位),酌情核减招考计划。
省级机关和省属公安、监狱劳教单位,网络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和现场报名时间:2004年2月14日—15日,地点:浙江大学西溪校区室内田径馆(杭州市天目山路148号)。市以下机关网络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和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各市组织、人事部门发布的招考简章。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公共科目包括《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门(综合基础知识作为常识判断内容,纳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由省统一组织考试。专业科目笔试,根据招考职位专业要求,全省统一设文秘、中文、法律、计算机、英语、财会、统计、审计、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工商管理、城市规划、国际贸易、税务、人力资源管理、农学类等16个专业,实行全省统考。
全省统考笔试时间:2004年3月20日—21日。《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20分,其中: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必须达到规定的合格分数线。
不能归入上述全省统考的16个专业大类的专业科目,由各市、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单独组织专业测试,具体测试办法见各市组织、人事部门发布的招考简章。省级机关和省属公安、监狱劳教单位不能归入上述16个统考专业大类的专业科目,由用人单位在公共科目笔试、面试入围人员中组织专业测试。
(二)面试。面试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60分。
五、招考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省级机关按招考专业组织报名、考试,省属公安、监狱劳教单位,按招考职位组织报名、考试。市以下机关按职位还是按专业组织考试,见各市组织人事部门发布的招考简章。
笔试以后,全省统一划定最低录用控制分数线。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上线人员中,根据各级机关各招考专业(职位)报考者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专业(职位)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以后,按考生笔试成绩除以笔试科目门数再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50%合成总成绩。然后,按专业组织考试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考专业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考试入围人员,再由用人单位与入围考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对象,并组织体检、考核;按职位组织考试的,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考职位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考核、体检对象。具体比例见各市组织人事部门发布的招考简章。
省级机关和省属公安、监狱劳教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专业(职位)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专业(职位)计划数的1:2比例确定考试入围人员。其中,省级机关按专业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按1:4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按1:3的比例确定考试入围人员。
体检、考核工作按《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招收人民警察考核实施办法》、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的《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关于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人事部、公安部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司法部公布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省级机关按专业组织考试的入围人员,实行录用资格有效期制度。入围人员的录用资格保留到下年度省级机关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招考公告发布之日止。具体按《浙江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资格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在此期间,省本级机关单位职位空缺急需补员可以从中择优选用。
另外,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乡镇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决定2004年面向优秀村干部选拔录用218名乡镇机关工作人员。选拔录用的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现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副主任职务的人员。选拔录用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时间为2004年3月20日—21日,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农业农村工作知识》。报考者按各县(市、区)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选拔录用的具体条件、程序和办法详见各市、县(市、区)发布的《招考简章》。
政策咨询电话:87053141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7057025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 江 省 人 事 厅
二ОО四年元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