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机关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公告
By 公务员考试在线 · 2004年04月26日
为进一步推进部机关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激发我部工作人员爱岗敬业、积极进取的精神,促进部机关处级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经部领导批准,决定在部机关5个处级领导职位开展竞争上岗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竞争上岗职位
1、办公厅宣传信息处处长1名;
2、规划计划司规划二处副处长1名;
3、建设与管理司综合处处长1名;
4、水土保持司生态建设处处长1名;
5、国家防汛办抗旱一处副处长1名。
二、选拔范围
防汛办抗旱一处副处长职位的选拔范围为部机关各司局;其它职位的选拔范围为部机关各司局及在京直属单位。
三、条件和资格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部机关的实际情况,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
2、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业务工作能力,熟悉水利行业工作,有一定的水利工作实践经验,工作实绩较突出。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能够正确行使职权,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团结同志。
5、注意新理论、新知识的学习,有较宽的知识面,思想解放,勤于思考,勇于创新。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大学本科)。
2、任职资格条件:
(1)竞争处长职务的,需现任正处级职务或现任副处级职务且任职时间满两年以上(2002年6月30日以前任职)。
(2)竞争副处长职务的,需现任副处级职务或部机关现任正科级职务且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2001年6月30日以前任职)。
3、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均被确定为称职(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4、符合任职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5、身体健康。
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不得报名参加。
(三)职位条件
1、办公厅宣传信息处处长
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新闻宣传、水利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新时期治水思路和水利改革、发展情况,有一定的新闻宣传、管理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与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规划计划司规划二处副处长
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水利发展和大江大河情况,掌握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等专业知识,熟悉新时期治水思路和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等业务,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与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建设与管理司综合处处长
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水利建设、工程管理等专业知识,熟悉新时期治水思路和水利工程监理管理、造价管理、技术标准管理等业务,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与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水土保持司生态建设处处长
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水土保持工程规划、设计、管理等专业知识,熟悉新时期治水思路和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管理业务,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与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国家防汛办抗旱一处副处长
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掌握防汛抗旱、管理等专业知识,熟悉新时期治水思路和防汛抗旱业务,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与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四、选拔程序
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由部机关组织的统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根据应试者的考试成绩和经历业绩,择优确定前两名人选进行组织考察。经过组织考察、任前公示等程序,择优确定任职人眩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人员可向所在部门(单位)或人事劳动教育司领榷水利部机关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可复制),也可直接从水利部网站(www.mwr.gov.cn)上下载(统一用A4纸)。
(二)报名人员按照要求填写《水利部机关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每人可填报两个职位。组织推荐的,由部门(单位)审核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到人事劳动教育司机关干部处;个人自愿的,可直接将登记表交到人事劳动教育司机关干部处。
(三)报名人员交报名表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任职文件、有关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张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地点
1、2004年4月26日-5月10日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2、2004年5月13日发放准考证。
报名地点:水利部人事劳动教育司机关干部处
(水利部机关大楼808室)
(二)考试时间
1、2004年5月22日上午8:30至11:30进行笔试。
2、2004年5月28日进行面试。
(三)笔试、面试考场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水利部人事劳动教育司机关干部处
通信地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二号
邮政编码:100053
联 系 人:张明竣储建军
联系电话:(010)63202730、63202731(传真)
八、监督
监察部驻水利部监察局将对竞争上岗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举报电话:(010)63547278
举报信箱:jubao@mwr.gov.cn
人事劳动教育司
二OO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