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有变动
By 公务员考试在线 · 2004年05月28日
中新安徽网合肥5月27日电(穆霞) 昨日,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和省卫生厅联合下文,对公务员招考中体检标准做出一定调整。
取消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身高要求(侏儒症除外)和体重要求。
《体检标准》中的乙肝五项指标检查,原第1、3、5、6、7条组合检查结果为阳性的不合格。其他检查结果中HBsAg、HBeAg任一项为阳性时,增加HBVDNA定量检测,检测结果大于1000copies/ml的为不合格。HBVDNA定量检测单位由省公务员考录办指定。
文件下发后,身高、体重等要求按本通知规定标准执行,其他项目仍按《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一旦国家出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安徽省将执行国家的规定。(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