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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简章

By 公务员考试在线 · 2004年06月27日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提高干部选拔工作的民主程度和群众参与程度,促进大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我市全面实施“三市并举”发展战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市委决定公开选拔部分副处级领导干部。根据丽委(2004)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选拔的指导思想

公开选拔是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的一项重要改革,是推进干部工作民主化的有效方式。本次公开选拔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为准绳,坚持党管干部与走群众路线相结合原则,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推出新举措,探索新办法,拓展新视野,通过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完善公开选拔的选人机制,促使一批靠得注有本事,干净干事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为我市改革和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二、公开选拔的职位

这次公开选拔9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具体为:市人大办公室副主任、市发展计划委副主任、市监察局副局长、市财政局副局长、市建设局总工程师、市卫生局副局长、市政府审批中心副主任、团市委副书记、市妇联副主席各1名。

三、公开选拔对象的范围、条件

(一)选拔范围
市发展计划委副主任、市建设局总工程师职位面向全省范围选拔,其他职位在全市范围内选拔。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实际工作能力强,有较突出的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好,有良好的社会公认度;廉洁自律,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身体健康。

2、资格条件

(1)任职经历:现任行政机关正科级领导职务且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或任正科级非领导职务4年以上;事业单位相当于正科级领导职务3年以上;规模以上企业中层正职以上职务3年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年龄30周岁以下干部,任职经历可放宽到正科领导职务1年以上或副科领导职务4年以上。原任正科领导职务,因工作调动任副科(正科级)领导职务的,或科级领导职务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的可按原职务连续计算任职年限。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04年8月31日。

(2)学历和专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以及与目标职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3)年龄和工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5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工龄在5年以上(1999年8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3、有关职位具体要求

⑴市发展计划委副主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经济类专业或3年以上经济管理工作经历。
⑵市财政局副局长:经济类专业或3年以上经济管理工作经历。
⑶市监察局副局长:非中共党员。
⑷市建设局总工程师:建筑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建筑类专业高级职称,3年以上建筑、结构设计或施工管理工作经历。
⑸市卫生局副局长:医疗卫生专业学历或3年以上医疗卫生行政管理工作经历。
⑹团市委副书记:中共党员,30周岁以下 (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⑺市妇联副主席:女性。

四、公开选拔工作的基本程序

1、宣传发动。召开公开选拔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通过《浙江日报》、《丽水日报》、丽水电视台、丽水信息港等新闻媒体和网站向社会公告选拔职位、选拔范围、报名条件与资格、选拔方式和时间安排。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都要在本单位及系统内进行动员。

2、公开报名。报名采用组织推荐、个人自荐两种方式。

报名者须按规定填写《丽水市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所在单位职务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和一寸免冠近照2张。组织推荐的,由推荐单位负责汇总后报市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个人自荐的,可向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也可直接向市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每一职位报名人数不足10人的,该职位不开考,但允许报考人员改报其它条件许可的职位。为方便报名,报考者也可选择在网上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须在6月29日前将上述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送市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审查,并提交复印件和一寸免冠近照2张。

市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报名点设在市委第三会议室(在市委大院内);网上报名的网址为:http://www.inlishui.com/(丽水信息港)

报名时间:6月25日-2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
报名、咨询电话:0578-2106242,2106180。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报考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对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再由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4、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专业科目分为:经济类(市财政局副局长、市发展计划委副主任、市政府审批中心副主任职位)、建筑规划类(市建设局总工程师职位)、卫生健康类(市卫生局副局长职位)、综合类(市人大办公室副主任、市监察局副局长、团市委副书记、市妇联副主席职位)。(这次综合类专业科目主要测试行政管理相关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及其它内容。)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公共科目的试卷满分为150分,时限为180分钟,专业科目的试卷满分为100分,时限为150分钟。笔试后,每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取前5名进入面试。

5、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以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以各占50%的比例计分。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面试小组由有关领导、专家、组织人事干部等9人组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每一职位分别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3位考察人眩

笔试、面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可直接到市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查询,也可到丽水信息港相关网站查询。

6、考察。由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目标职位要求,按照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请考察对象撰写近两年来的工作总结等程序和方法,对入围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及社交圈、生活圈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原则上,同一目标岗位由同一考察组实施考察。

对入围的非国家公务员,由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指定医院,按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列入考察,空缺的人选依次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7、决定任用。根据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进行综合分析,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后,提出任用人选建议名单,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任用人选,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公示并办理任职手续,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选任结果。实行一年试用期;不适宜实行试用期的,在任满1年后由组织进行胜任度考察,不胜任的免去所任职务,按原级别安排适当工作。

如人选为企业人员,在任职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辞去在企业担任的所有职务并转让其在企业所持有的股份。

市委常委会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六、时间安排

公开选拔工作从6月21日开始,到8月上旬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6月18日,市委发布公选文件;
6月21日,召开公开选拔工作动员会,发布公选公告;
6月25日-27日,推荐报名;
6月28日-30日,资格审查;
7月1日-2日,发送通知书和准考证,笔试前各项准备工作;
7月3日,笔试;
7月4日-9日,笔试阅卷,面试考务工作准备;
7月10日-11日,面试;
7月12日-13日,考察准备,考察动员;
7月14日-21日,组织考察;
7月24日以后,讨论决定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媒体公布结果。
以上日程,根据实际进展情况,以正式通知、公告为准。

七、公开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
公开选拔工作在市委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实施,成立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林天宁同志任主任,陈翠仙、李巧白、廖思红、朱国镇、姜人敬、陈立新、王迎庆等同志任副主任,市纪委(市监察局)对公开选拔全过程进行监督。

本简章和未尽事宜由市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丽水市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

200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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