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河南省安阳市市直机关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简章
By 公务员考试在线 · 2003年03月25日
章
为改善和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和《河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安阳市机构改革后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职位空缺情况,市委、市政府决定面向社会,通过考试、考核录用255名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充实到市直机关和依照(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一、考录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择优录用。
二、报考范围
报考范围为:全国范围内具有国家计划内普招的本科以上学历和安阳市范围内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含2003年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均可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大专生报名年龄为1974年1月1日(含)后出生,本科生报名年龄为1972年1月1日(含)后出生,双学士、硕士以上学历报名年龄为1968年1月1日(含)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符合用人单位录用职位需要并经录用审批机关批准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与用人单位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61条所列亲属关系需要回避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录用单位及人数
市直机关共52个单位,录用255人(详见附表)。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报名时间:2003年4月1日至1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大厅。
报名办法:报考人员按照用人单位公布的职位及条件,每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03年毕业生持学校毕业生分配部门加盖公章的协议书或推荐信(审验后交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4张,并交纳报名考务费150元。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于5月12日—14日持身份证和报名交费收据到原报名点领榷准考证》。
为稳定教师队伍,教育系统报考人员原则上只准报考教育局录用职位。凡报考教育局之外职位的,需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报名。
报名人数达不到4:1比例的,本职位不再开考,考生可改报其它职位,不愿改报的退还报名考务费。
六、考试内容、时间和办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专业知识。每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时事政治等。《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内容包括知觉速度与准确性、言语理解、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专业知识包括职位要求所需专业知识。
考试参考书目为:国家人事部编写的《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中国铁道出版社2002年4月第二版)。
笔试时间:2003年5月17日
上午8:00---10:00考试公共基础知识
10:20---12:00考试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2:30--- 4:30考试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5%+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5%+专业知识成绩×40%
双学士、硕士以上学历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报考该职位人员的笔试成绩最高分计算;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经体检、考核和政审合格后直接录用。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考录职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是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等能力素质。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
根据考试有效成绩,按照职位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实施细则》(豫人〔1997〕4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已负担。
八、考核与政审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考试有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职位录用人数等额进行考核政审。考核项目、标准、办法按照《河南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豫人〔1996〕61号)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录用
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十、试用期待遇
新录用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应接受公务员初任培训,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按照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原是在职的转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非在职的回原地。
附:安阳市市直单位考录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计划表
咨询电话:0372-5902460 0372-2299553
中共安阳市委组织部 安阳市人事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