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学历定了新“杠杠”
By 公务员考试在线 · 2003年03月27日
记者近日从人事部门获悉,公务员的学历要求有了新规定,至2006年,市级机关45周岁以下公务员必须达到大专以上学历。这意味着,限期未达标的公务员手里捧的将不再是“铁饭碗”了。
根据我市的规定,从2002年至2005年,市级机关90%以上要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县(市)区机关大专以上的比例为75%以上,乡镇为60%以上。同时要求,至2005年市级机关45%以上的公务员要有本科以上学历。
据了解,目前我市市级机关新任部门领导和新任处级领导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分别占了87%和72%,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比重也有较大幅度提高。公务员队伍的年龄结构也趋于年轻化,目前,我市机关人员平均年龄已从43岁下降到了41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