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公务员考试在线 · 2004年09月13日
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为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根据授权代表国家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主要职能是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对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管,负责监管企业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履行好省委、省政府赋予的职责,根据省国资委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为省国资委机关选调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选调名额和范围共选调工作人员30名,其中科及科以下干部20名,副处级干部10名,根据报名和考试成绩可作适当调整。选调范围:副处级干部从驻济省直党政群机关、省属高等院校、省属科研单位和省管企业(含驻济以外)中选调;科及科以下干部从驻济省直党政群机关中选调。省机械工业协会、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省轻工业协会、省纺织工业协会、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列入选调范围,上述单位和省贸易办公室、省中小企业办公室、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二、选调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掌握与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业务相关的财会、审计、统计、金融、法律、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或熟悉企业党建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并具有3年以上从业经验。(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对具有相关专业博士、硕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优先考虑。(四)科及科以下干部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69年9月以后出生);副处级干部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64年9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59年9月以后出生)。(五)科及科以下干部必须具有国家公务员或机关工作者身份。(六)现实表现好,未受过纪律处分。(七)身体健康。三、选调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选调工作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组织报名,资格审查(9月13日至9月18日)。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填写《省国资委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在山东人事信息网www.sdrs.gov.cn下载),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和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其复印件,于9月18日前到省国资委报名(地址:济南市解放路37号东郊饭店七楼;联系电话:5103758、5103759)。(二)笔试、面试(9月19日至9月30日)。笔试采取集中闭卷考试形式。考试内容包括: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业务、企业党建业务和机关党员干部应当掌握的基本知识及应具备的基本能力三个部分。根据笔试人员数量和成绩,按照不低于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测试选调人员综合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个性特征等。(三)组织考察(10月8日至10月20日)。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名单,由省国资委统一组织考察。(四)研究录用(10月底前)。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经国资委党委研究确定选调名单,组织健康查体,并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200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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