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务员招考:体检不合格却不让复查
By 公务员考试在线 · 2004年09月22日
检察日报讯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在招录公务员过程中,认定两名报考人员健康检查不合格,当对方提出进行体检复查要求时,招录部门又不同意。9月15日,这两名报考人员向笔者表示,要通过法律途径讨说法!
(一)
去年12月17日,安徽省人事厅与该省药监局联合发出在省以下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定向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的通知,并制订了实施方案。方案规定,在从事药政、药检、药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人员中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择优录用国家公务员,同时规定了考试、体检、考核等一系列工作程序。
今年1月10日,安徽省药监系统按照计划组织了考试,砀山县药品检验所王全领和临泉县药品检验所朱大伟的考试成绩分别居各自所在县第一名。4月30日,两人参加了安徽省药监局统一组织的体验。两个月后,他们被通知体检不合格,因而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考试程序,这意味着他们将与公务员编制无缘。在得知体检不合格的结果后,王全领和朱大伟曾到多家大医院重新进行体检,但结果均表示身体各项指标正常。王全领和朱大伟拿着这些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到安徽省药监局,申请给予复检机会,但未得到允许。
(二)
据王全领介绍,他是4月30日进行体检的,直到7月7日晚才接到电话通知说自己“心电图不合格”。第二天,王全领立刻到砀山县医院、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和蚌埠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检查,结果都是心电图正常。
朱大伟是在6月29日下午接到“转氨酶高,体检不合格”的电话通知的。在此后的几天里,他先后到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和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进行复查,结果是肝功能转氨酶正常。
相同的境遇让王全领和朱大伟走到了一起,他们决定联手与安徽省药监局进行交涉。起初,他们的要求非常简单。两人认为既然药监局方面不承认个人行为所做的体检结果,那么就应该同意进行复检。要求被拒绝后,失望之余,王全领和朱大伟感到事情多少有些蹊跷,为什么安徽省药监局自始至终没有公开和书面通知每个人的体检结果呢?
7月9日,王全领和朱大伟来到安徽省药监局人教处,这里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他们,要看的体检原始记录并不在省药监局,而在蚌埠市药监局。体检结果6月20日就通知到各市局了。
(三)
7月12日,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的一位医生告诉王全领和朱大伟,所有的体检结果早在5月2日就报到省药监局去了。曾有人来复检,是“省里”打电话通知的。来体检的基本上都打过招呼。
8月10日,王全领和朱大伟又来到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听到消息说来复检的都是省药监局打电话通知的,有3个人没带证明,也没带身份证,体检都通过了。
多次交涉无果,王全领和朱大伟决定把安徽省药监局告上法庭,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叶俊学 王友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