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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简章

By 公务员考试在线 · 2003年03月31日

根据中共南宁市委组织部、南宁市人事局《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通知》(南人字[2001]9号)和南宁市法律援助中心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职位、职数

南宁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1名。

二、职位责任

1、在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主持本中心的全面工作;

2、负责员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管理工作;

3、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经费管理、审查经费收支和财务预算;

5、主持召开会议、案件讲座和业务学习;

6、签发各种文件、报告、电函等公文;

7、督促、检查中心办案情况;

8、审批法律援助申请和指派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9、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应聘者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中共党员;

2、具有大学法律本科以上学历,且有律师资格;

3、具有五年以上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经验和两年以上基层单位领导的管理实践,有较强的领导、管理、组织、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左右。

四、报名及相关内容

1、应聘报名。应聘者免交报名费,报名时需交以下材料:①报名表(评荐中心提供,也可在网上下载)一式二份;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律师资格证、律师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近期1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应聘者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即可报名。

2、报名地点。南宁市新民路3号永嘉大厦C座3、4楼(南宁市人才市场)。

3、基本素质测评。报名者通过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领导者素质测评(收费项目)。

4、面试。由领导、专家、法律工作人员组成的考评组,对报名者进行提问考察。

5、组织考核。按测评和面试两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进行组织考核,最优者1:1进入体检。

6、录用。聘用人选予以公示,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胜任者,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时间安排

报名:从4月1日起至4月20日止;

基本素质测评:报名期间即报即测。

面试:从4月22日起至4月24日止;

组织考核:4月底;

体检:5月初;

公示:5月上旬;

录用:5月中旬。

六、其他事项

1、应聘者参加应聘所需一切费用(如交通费、食宿费等)自理。

2、本招聘简章由南宁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3、点击这里>>网上下载报名表

联系电话:0771-2625789 0771-2430934 联系人:吴韵秋

传真:0771-2622039

南宁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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