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关于选拔第二批大学生村干部的公告
By 公务员考试在线 · 2004年10月2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选拔和培养优秀年轻干部,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素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市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第二批(1000名左右)大学生村干部到汝州市、宝丰县、郏县、鲁山县、叶县农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条件
1.选拔对象:
①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②国有企业在职职工;③企业失业、下岗职工;④尚未就业的大学生。
2.选拔条件:
①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②市直单位科级干部、县(市、区)乡科级后备干部、国有企业在职职工或企业失业、下岗职工,年龄在35岁(196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市直单位和县(市、区)其他在职人员、尚未就业的大学生年龄在30岁(197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③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农村工作,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二、待遇
1.被选用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村委会副主任级)。经考察特别优秀、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的正科级干部或对农村工作比较熟悉、综合素质较高的其他干部,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或依照法定程序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
2.被选用的在职人员,由原单位保留其职级、编制和待遇,工资、福利等享受与现工作人员一样的标准。其他被录用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其工资待遇。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按政策规定将工资标准调整到位。非在职人员任村干部期间,承认其干部身份,参照有关政策确定其工资标准。非在职人员(含企业失业、下岗人员)的工资,由市、县、乡三级财政解决。市、县(市)管理工作办公室建立大学生村干部工资专户,确保大学生村干部的工资按月足额发放。所有在职和非在职人员除正常工资外,每月享受一定数额的补助,由县(市)财政补贴,县(市)管理工作办公室统一管理使用。
3.市直科级干部、一般干部和县(市、区)科级后备干部,任职满三年后所在村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且个人起了重要作用,得到群众拥护,经组织考核符合条件的一般干部可提拔为副科级干部,副科级干部可提拔为正科级干部,正科级干部可提拔为副县级干部。鼓励这些干部继续在农村任职,仍表现优秀的,可提拔重用。
4.其他被选用人员,经组织考核连续三年表现较好的,鼓励继续在村任职,待遇不变,本人不愿再继续任职的可辞去职务,同时取消相应待遇;连续三年政绩突出,表现优秀的,享受副科级干部待遇,继续在村任职;连续五年以上都表现优秀的,可以提拔重用。
5.凡乡镇缺编录用公务员时,优先从任职3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中择优考录。
6.年度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的,实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的,予以辞退;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的,予以辞退。凡辞退的,免去在村期间所任职务,同时取消相关待遇。
三、选拔程序
1.市直、县(市、区)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均采取个人报名和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县(市、区)在职人员,经县(市、区)委组织部考察后,研究提出初步人选,报县(市、区)委研究确定正式人选,与选拔的非在职人员一并安排到村任职。市直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工作人员,由单位党组织研究同意,报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经市委组织部考察、研究确定后统一调剂使用。
2.非在职优秀青年,按照报名、笔试、面试、考察、选用的程序进行。根据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按县(市、区)划线,以1:1.5-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按1:1.2-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考察结果择优选用。
3.市直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和舞钢市、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石龙区选拔的人员由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统一调剂使用。
四、考核形式和内容
(一)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由专业命题机构负责命题,全市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知识、领导科学、平顶山市情等。笔试时间为11月下旬。
(二)面试。在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县(市、区)组织实施。主要测试选拔对象分析、判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农村干部所要求的领导能力和素质。面试时间为12月上旬。
五、报名办法
1.市直单位,部、盛市属国有企业的在职人员,由个人向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经单位党组织研究同意后,由单位党组织统一到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名(市委办公楼三楼20号,电话:2904092)。
2.县(市、区)在职人员、县(市、区)属国有企业在职人员,由个人向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经单位党组织研究同意后,由单位党组织统一到县(市、区)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名。非在职人员个人直接到县(市、区)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名。
各县(市、区)的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是:
汝州市:广城东路22号市委大楼4楼409房间“村官办”,电话:3321325;
舞钢市:垭口中心路3号市委大楼3楼“村官办”,电话:8123370;
郏县:行政路中段路北县委大楼3楼“村官办”,电话:5164186;
宝丰县:人民路西段路北县委大楼704房间“村官办”,电话:6519709;
鲁山县:老城大街119号县委办公楼1楼西“村官办”,电话:5060005;
叶县:东大街县委办公楼2楼东“村官办”,电话:8062959;
新华区:建设路西段277号区委办公楼5楼“村官办”,电话:4938160;
卫东区:建设路东段18号区政府院老干部活动中心1楼“村官办”,电话:3992819;
湛河区:光明路中段163号区政府礼堂对面“村官办”,电话:13343901360;
石龙区:人民路4号区委党校办公楼2楼“村官办”,电话:2527140。
3.市区非在职人员和企业失业、下岗人员按辖区报名。
4.报名时,要详细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六、报名时间
2004年10月26日至2004年11月20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顶山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平顶山市选拔第二批大学生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