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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共沂水县委组织部 沂水县人事局 2005年招考录用人民警察简章

By 公务员考试在线 · 2005年04月22日

根据省市2005年统一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县公安机关招考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1、在职人员报考,应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且工作单位在山东。
2、山东省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委培单位同意。
3、其他专科以上学历人员报考,应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也可报考。
已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人员,不能报考。
公安警察院校往届毕业生未录用到公安机关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考计划
根据市下达的2005年公安机关统一招考人民警察的计划,我县公安机关招考录用人民警察3人。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 2005年4月22日——26日。
查询时间 2005年4月23日——28日。
现场认定时间 2005年4月27日——29日。
具体办法是:
(1)报考人员登陆临沂考试信息网报名(网址:www.lyrs.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下载《临沂市考选国家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国家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每人限报一个部门或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确认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
(2)在报名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内,县人事部门在网上查看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如果县人事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确认。网上报名期间,县人事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双休日不休息。
(3)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下载打佣临沂市考选国家公务员准考证》主证,到县人才市场进行目测和资格初审,办理认定手续。现场认定时,报考人员须递交本人手工填写的《临沂市录用国家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报考国家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临沂市考选国家公务员准考证》主证。现场认定无误并经目测合格的,提供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办理相关手续。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报考人员现场认定后,应按规定的时间上网打印准考证副证,并于5月10日到县人才市场领榷临沂市考选国家公务员准考证》主证。报考人员逾期不到现场办理认定手续的,视作放弃。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部门或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报考人员是在职人员的,应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明、身份证、户口簿连同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参加工作或从业时间等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学历证明、身份证连同复印件及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允许报考的证明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2天仍未向组织人事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素质测评。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三科,笔试时间为2005年5月14 日、15日。
14日上午 8:00—11:00 申论
14日下午 14:30—16: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5日上午 8:00—10:00 公安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按照申论占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0%、公安基础知识占2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
在全市确定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依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根据录用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单位和职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和体能测评人员。
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和体能测评范围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公安工作和监狱管理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内容分为通用和体现部门职业特点两部分,前者所占比例70%左右,由省人事厅统一命制;后者所占比例30%左右,由省人事厅、公安厅、监狱管理局统一命制。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为6月6日至8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00—18:00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所有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能素质测评
进入面试人员均需参加体能素质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主要测查报考者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公安工作的需要。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测评的项目为男、女10米×4往返跑,男女立定跳远,男1000米、女800米长跑,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
体能测评按4个项目各占25%的比例,采取百分制方法,合成应考人员体能测评成绩。
体能测评达标分数线为40分(含)。40分以下的,取消录取资格。如招考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体能测评均未达标,则该职位录用计划取消。
体能测评的要求和计分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和省人事厅、公安厅有关规定执行。
体能测评由市组织人事、公安部门和临沂监狱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共同组织实施。
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张榜公布。
五、考核政审、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能测评结果,分招考单位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政审、体检范围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或职位,进入录用考核政审、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同级机关进入录用考核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录用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县委、县政府门前和报名认定点张榜公布。
考核政审和体检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根据《山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规定,首先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核政审、组织体检。考核政审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方面情况、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现实政治表现等情况。如经考核政审、体检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考核政审、体检范围的人员进行考核政审和体检。对报考人员因考核政审、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可按空缺人数,从该单位或职位其他进入考核政审、体检范围的人员中直接确定考核政审、体检对象;如仍有不合格者,需从其他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的,应报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考核政审工作人员的组成、考核政审的内容和要求、考核政审的办法,执行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办法》规定。
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规定。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录用及录用后待遇
经考核政审和体检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填写《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报市公安局审核并报省公安厅复核后,由市人事局审批。对拟录用人员,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期不少于5天。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职,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工资,评授警衔,享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待遇。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的人民警察,按规定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上岗前培训。
培训期满组织统一的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自费参加下期培训。经补考仍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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