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申论考试模拟试卷及答案13
By 公务员考试在线 · 2005年04月22日
一、背景材料: (1)2000年1月9日晚上8时许,某报编辑部的传真机吐出了一份传真,发件人是大名鼎鼎的王海。从王海开始打假,该报记者就开始进行报道,在王海打假的数年经历中,曾多次接到过王海给本报记者的传真文件,然而,此次的传真文件却非同寻常:在传真封页上,标明此为“急件”,传真文件的标题为“重要通知!!1、“揭开黑幕”、“谁是真正的‘护假者’情况通报会会议通知”。传真文件内容更是刺激:兹鉴于《辽沈晚报》配合造假企业的恶意炒做(原文如此)给王海先生造成了恶劣的不良影响,为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王海先生定于2000年1月11日下午14:00在保利大厦二层第三会议室召开情况通报会。 (2)2000年1月4日,《辽沈晚报》刊载了署名“本报记者特别行动组”的文章,题为《特别报道:王海“假打”?》,爆出了这一轰动一时的新闻。这篇报道记述了王海的“假打”,揭露打假英雄王海现在居然与造假者通弊合作,而且,文中记述了《辽沈晚报》记者亲身前往北京暗访,结果是疑窦大增。 据《辽沈晚报》的报道,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客居沈阳的四川青年李长兵(化名)于1999年11月20日,与王海联系,说:“我是个经销低压电器的,现在我们沈阳又出现了一个做同样买卖的对手,他的实力比我强,我们两家都是靠卖假为生的,但如今他抢了我的买卖。我想通过你把他们整垮。但你必须要保护我的利益。”王海答应可以操作。 (3)1999年12月5日上午,李长兵到北京,王海指定李住进了东直门附近的总参第一招待所。经过两个小时的密谈后,双方基本谈妥。去年12月6日上午10时,李长兵从招待所的传真室得到了王海发来的这份合同书草案。李看后又将王海约到招待所,执意要将“我也是售假者,你不能打击他的同时整到我”形成文字在合同书中体现。据李长兵讲:自称王海的人说这种东西只能口头承诺,“如果写到合同里就不合法了”。为了得到这一合同,李长兵交上2万元定金,与王海签订了合同。李长兵将自己几次与王海的谈话录了音。 (4)这则新闻迅速引起了强烈反响。打假英雄王海与售假者联手,这则新闻的意义非同寻常。实事求是地说,无论王海打假是对是错,王海自1995年开始的打假历程,对中国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斗争都是极为重要的。如果没有王海的打假,中国消费者的维权工作会是另外一个样子。对王海现象的讨论,直接导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能否深入人心。 (5)2000年1月5日,《北京晚报》刊发了报道(王海坦陈“吃黑”:不要白不要),王海承认,他确实收了李长兵的2万元定金,并已经入了大海公司的账户。“我收他的钱也是将计就计。” (6)1999年11月25日,河北任丘的王先生找到王海,说他是低压电器经销商,发现浙江.有一家生产假冒伪劣低压电器的厂家,希望与大海公司合作,将这家工厂整倒。12月1日,王先生再次来到北京,此次,他直接表明身份,详是津成电线电缆集团(以下简称津成,王海前不久曾在大连戳穿了津成大连销售点卖假冒伪劣低压电器的真面目)派他来的,希望王海不要再追着津成不放,给津成一条活路。如果王海答应,津成将支付10万元作为答谢,付款日期定在 12月底。但王先生至今再也没有和王海联系。 , (7)就在王海与王先生接洽的同时,李长兵11月29日也和王海联系上了,而且所委托的事情非常类似。两件事情都赶在一块了,王海起了疑心。在和李长兵见面时,王海问李长兵是否知道津成事件,李长兵矢口否认。王海觉得事情更加可疑:津成事件在业内影响非常大,而且在辽宁《半岛晨报》报道时,李长兵没有理由不知道。再加上李长兵几次三番说明自己也是卖假货的,并要求将一事实写进合同。王海根据这两个可疑点断定,李长兵是津成集团派来“下套儿”的。 (8)“既然是对方想整我,我也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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