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顶山市纪委公开招考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By 公务员考试在线 · 2003年04月27日
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盛市国家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中共平顶山市纪委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录用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的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按照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和录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录的人数、范围
本次计划招录15人。招录的范围和对象是全市范围内的在职人员、尚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
三、报名的资格条件
⒈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纪检监察事业;
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⒊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学士以上学位,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年龄不超过30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⒋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大学专科学历的,须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01年4月30日前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年龄不超过28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
⒈报名时间:2003年5月7日至5月1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⒉报名地点:锦绣大酒店(建设路西段市人大办公楼东侧)。
⒊报名办法:在职人员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位证)、工作证或所在单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未就业人员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⒈公共科目。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行政管理知识、财会知识、党史党建、文秘写作、时事政治等。⒉业务科目。包括: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党政纪条规、法律法规知识。
六、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笔试、面试成绩相加)和体检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被考核(政审)对象。经考核(政审)后,按排名先后顺序确定被录用人员,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欢迎社会各界对招录工作进行监督,监督和咨询电话:2992825。
中共平顶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平顶山市委组织部
平顶山市人事局
2003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