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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05年人事专家介绍公务员考试总成绩如何计算

By 公务员考试在线 · 2005年05月23日

5月22日江苏公务员面试考试一结束,考试总成绩就成了万名考生最关心的话题,公务员考试的总成绩到底怎么计算?记者昨天就此向人事部门有关人士请教。

据人事专家介绍,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则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2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1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绩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也就是说,参加两门公共科目笔试的考生,总分=笔试成绩/2×0.3+面试成绩×0.7;参加三门公共科目笔试的考生,总分=笔试成绩/3×0.3+面试成绩×0.7;此外,进行公安、法院、检察院等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按照参加两门或三门公共科目笔试情况,总分=笔试成绩/2×0.2+专业科目笔试成绩×0.1+面试成绩×0.7或者总分=笔试成绩/3×0.2+专业科目笔试成绩×0.1+面试成绩×0.7。

作者:陆培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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