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今后补充公务员选调生优先
By 深圳特区报 · 2005年07月14日
今后补充公务员选调生优先
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负责同志就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答记者问
【据新华社北京7月13日电】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有关政策意见。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近日,就如何学习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三部门负责同志专门接受了记者采访,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首先解决“去了基层出来难”的后顾之忧
问: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方面,《意见》提出了哪些政策措施?
答: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根本出路靠市常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也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近年来中央确立了“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方向,实践证明是正确的,需要长期坚持。但目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还存在一些体制性机制性障碍,限制了市场作用的发挥,影响了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为此,《意见》在落实户口迁移、完善人事代理服务等方面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首先解决高校毕业生“去了基层出来难”的后顾之忧。为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意见》提出了自主创业贷款担保或贴息补贴、有关费用减免、人事档案管理、工龄计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等方面的对策措施,消除毕业生自主创业、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障碍;特别针对有的用人单位用工不规范问题,《意见》规定有关部门要依法加强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兑现劳动报酬和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为了克服市场的局限性,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意见》提出探索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联系一些企事业单位,组织回到原籍、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一定期限的见习,既能使高校毕业生提升职业技能,又能促进供需双方见面,使这些毕业生尽快就业;《意见》还提出要调整公务员考录政策,逐步实行副省级以上党政机关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往届毕业生中考录的办法,这不仅有利于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更重要的是,还有利于转变广大毕业生的择业观念,形成面向基层就业的导向;《意见》同时规定,今后在选拔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时,要注意从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选拔。
实现每个村和社区至少有一名高校毕业生
问:据了解,这次出台的《意见》加大了政府宏观调控的力度,有针对地提出了一些具体项目和计划,以此为载体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或工作。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答:目前,我国城乡之间、内地与沿海之间、东中西部地区之间的人才分布很不平衡,直接影响到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解决这一问题,引导更多的高校毕业生自觉地投身基层,这次中央下发的《意见》有针对地提出了一些项目和计划。《意见》要求加大选调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的工作力度,各省(区、市)每年都要选拔一定数量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重点充实农村乡镇和城市街道等基层单位,规定今后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补充公务员,应优先从选调生中选用。《意见》提出要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计划,在继续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同时,明确要求从2005年起连续5年,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安排到乡镇开展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2到3年后,有关部门提供帮助,进入市场自主择业。《意见》在总结河南、辽宁、四川等地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大力推行高校毕业生进农村、进社区计划,力争用3到5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每个村和社区至少有一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同时,为了鼓励和支持广大毕业生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踊跃到西部、到农村工作或服务,《意见》还规定对参加农村服务计划、志愿者服务计划以及到村和社区工作的毕业生,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可以保留学籍两年,对服务期满报考公务员或报考研究生的,可以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录龋为了保证上述计划和项目的顺利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安排专门的经费,用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并规定中央财政将通过不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来支持基层引进所需的高校毕业生。
对到西部就业的毕业生有不少具体优惠政策
问:西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条件较为艰苦,对响应国家号召自觉到这些地区工作的毕业生,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这次中央出台的《意见》,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对到西部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和就业的毕业生,制定了一些具体的优惠政策。比如,对到西部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户口可以留在原籍或根据本人意愿迁往工作地区,工作满5年后,根据本人意愿可以流动到原籍或除直辖市以外的其他地区工作,凡落实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又比如,对毕业后自愿到艰苦地区和艰苦行业工作,且服务达到一定年限的学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再比如,实施面向中西部地区生源实行定向招生制度,并确保这部分毕业生完成学业后到中西部地区基层和艰苦行业就业。另外,《意见》还提出,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每年给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下达一部分周转编制,用于接收应届或往届高校毕业生。我们相信随着这些优惠政策的出台,对增强西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的吸引力,激励更多的毕业生投身到西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改善西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人才队伍结构,促进西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的发展,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