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05年北海市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考试录用简章
By 北海市政府公共信息网 · 2005年07月29日
为适应全市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和参照管理的有关规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定于2005年9月3日进行全区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考试。经北海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2005年市直机关4个部门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共56名(详见招考计划表,附后)。为确保这次考试录用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
3、生源地和常住户口为广西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根据职位需要,经录用主管机关同意在考试录用简章中规定的其他条件(见各职位报考对象范围和资格条件)。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招考单位在录用主管机关指定的地点组织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05年8月5日—8日,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三)报名地点
北海市人才市场
地址:北京路与西南大道交界处东100米北海人才大厦
电话:3210111、3210606
(四)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
2005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校推荐材料;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定向委培生须出具原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应出具有效证件(含奖状)。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