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分流公务员的优待政策让人“眼红”
By 舜网-济南时报 · 2005年09月19日
康 劲
广州市行政区划调整随之带来了700多名公务员的分流。广州市人事局一位负责人介绍,处级干部将由四区筹备组确定,区领导干部的任用则由市委安排;新区的各区直部门科级干部则全部竞争上岗,而一般公务员则主要从选调会上确定,并实行过渡期内三年职级不变确保平稳过渡(9月16日《南方都市报》)。
广州市的这次干部分流,采取了平稳过渡的政策,由此让人想到这样一个问题:政府公务员的“下岗分流”为何能独享优待?
“下岗分流”是前几年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出现的一种特殊政策,其目的是为了解决国有企业冗员过多问题,通过裁减人员来增加效益。但许多下岗职工下岗时并没有得到这样的优待,有的因难以再就业而直接导致了生活贫困。
现代社会应该是权利平等的社会,不仅要就业平等也要职业平等,在工厂做工和在政府为官,都是一种职业,只是角色不同没有贵贱之分。那么,不论是公务员还是一般工人,“下岗分流”都应该一视同仁,不能让公务员独享“过渡期”,而让工人去承受“阵痛期”。
广州市按职务级别安置分流人员,处级是组织确定、科级是竞争上岗、一般干部要送到选调会上双向选择,这本身就是一种“官本位”的做法,同时,再实行过渡期内三年职级不变的优待政策,这明显是通过行政手段划分出了职业等级,破坏职业平等。
同样是“下岗分流”,待遇却不一样,这只能给社会一种暗示:只要当了公务员,“饭碗”就可以无忧,而且,至少要当上科级、处级,职务越高“饭碗”就越有保障,这种职业保障的不平等只能加重社会的不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