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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一次检查定命运 公务员招考体检可复检

By 公务员考试在线 · 2003年05月23日

温州新闻网5月23日消息:记者昨天从市人事局获悉,从今年开始,我市在公务员招考体检中正式建立复检制度,允许体检对象对首次体检结果持有异议时申请复检,从而结束“一次检查定命运”的历史。这一制度目前已在今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考录用公务员体检中首次实施。

据介绍,今后我市招考录用公务员体检时,市组织、人事部门将会同市卫生部门统一组织形式、体检地点和医务人员,成立以有关专家和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体检结果审定小组。同时,事先将《体检标准》等印发给每位体检对象和体检医生,明确说明允许复检,并要求每个项目的体检医生及时将检查结果告诉体检对象,体检对象也可当场询问体检医生。除血检外的体检项目,体检对象如有异议,允许当场复检,其中B超、X光、心电图项目须先填写《复检申请单》,其他项目由体检医生直接受理。血检结果在体检结束后的第二天通过温州人才网查询,如有异议,可于2天内由本人向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血检项目复检后,统一公布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由于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复检制度,加上严密的组织工作,我市今年从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招考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已顺利完成,23名体检不合格对象对体检结果没有任何异议。(温州日报 通讯员温仁 陈程 记者周永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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