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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家税务局2003年招考国家公务员面试及体检注意事项

By 公务员考试在线 · 2003年05月30日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以供查验。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分别在当日当次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即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7:30前到达,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14:00前到达。迟到超过10分钟者,视为放弃面试,取消面试资格。测量体温无异常的,方可进入候考室。

面试地点:候考室定在广州市国家税务局(东风西路154号)16楼小会议室,面试室定在广州市国家税务局16楼礼堂。

三、面试考生不准携带传呼机、手提电话,如有携带,一律关闭后交工作人员保管。在候考室要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准打电话,不准擅自离开,上洗手间要由工作人员陪同。

四、按公布的面试顺序,在前一名面试考生进入面试室后,下一名面试考生做好面试准备。接到入场通知,面试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室,根据主考官的提问进行回答。回答问题前,应报出自己的面试序号和姓名。面试时,面试考生须用普通话作答。

五、每位考生面试答题时间总计约15分钟,每答完一题应说“回答完毕”。计时员会在规定时间结束前一分钟提醒面试考生;当计时员宣布“时间到”,面试考生应随即停止答题。约有4道面试题,请考生掌握好答题时间。面试考生完成答题后须马上离开,不得回候考室。每场面试结束后,将及时把面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六、体检安排:按笔试、面试总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接到体检通知的考生,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和小一寸相片1张,于6月13日上午8:00到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后门集中,空腹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合格者,请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等资料交我局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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