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06年招录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
By 国家人事部 · 2006年05月08日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国人厅〔2005〕105号)和《国家税务局系统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国税人函〔2005〕204号)文件精神,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06年度招录国家公务员面试工作定于2006年5月12日下午进行,整个录用工作将于2006年6月上旬结束。
一、参加面试人员的确定
1.面试分数线
经人事部批准,报考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市级机关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总分105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为55分。总分和单项分数都四舍五入),报考县、区局笔试合格分数线为总分95分,凡达到合格线考生,均可参加面试,报考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的考生中有20名达到合格线进入面试(附名单)。
2.参加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与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
二、岗位合并
由于报考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上线的考生比较少,有些岗位无人上线,有些岗位仅有一人上线,无法形成竞争,因此决定将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录用岗位合并,由20人共同竞争,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前10名。前10名按所报岗位录取,如同一岗位有多人在前10名的,则后几名在本人自愿的情况下进行调剂,选择其它岗位。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5月12日下午。5月12日下午14:00到云南省国税局人事处报到(1405室)。面试地点:昆明市白塔路304号云南省国家税务局机关办公楼(U2公寓旁)。
2.面试考生报到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以下证件均为原件):
(1)身份证;
(2)学生证(应届毕业生);
(3)公共科目准考证;
(4)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
(5)毕业证(往届毕业生)
(6)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4张。
3.面试时间为5月12日下午14:30分开始。
四、面试
(一)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的面试方法进行。
(二)总成绩的计算
1.计算考生总成绩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前10名可进入体检程序。
2.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将于5月中旬在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人事厅网站公布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1.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前10名可进入体检程序。对考生严格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 [2005]1号)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对体检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已录用的予以辞退。
(二)考察
1.对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前10名进入考察对象。如同一岗位有多人在前10名的,则后几名在本人自愿的情况下,可参加云南国税系统空缺职位的调剂,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顺序依次选择空缺职位。空缺职位是指面试、体检无合格人员产生的空缺职位。
面试、体检结果公布后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选择调剂职位,确定进入考察对象。
2.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生资格、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表现、道
德品质表现和日常学习工作情况等方面的考察。
3.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将于2006年5月下旬在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人事厅网站公布确定为考察对象的人员名单。
六、公示审批
经考核、体检合格,将拟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人员名单上报人事部,由人事部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要求举报者必须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否则不予受理。
七、录用
新录用国家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确定职位;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考试录用纪律
1.考试录用工作严格按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违反本《公告》规定录用的公务员,取消录用资格。
2.对采取欺骗手段弄虚作假取得考试录用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已录用的予以辞退。
3.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考生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得录用,已录用的予以辞退。为保证考录工作的公正性,将招考职位、录取结果等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九、其他事项
1.面试只进行一次,不安排补考,请各考生准时报到、参加。未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或参加面试者,试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2.面试、体检期间,食宿、体检费自理。
3.面试成绩查询。登陆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人事厅网站。
国家税务总局:www.chinatax.gov.cn
云南省人事厅:www.ynrs.gov.cn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871——3121915
联系人:陈文军
电子邮箱地址:afk001@126.com
云南国家税务局监督电话:0871——3120586
4.本次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招录工作,由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统一部署。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面试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准 考证号 |
1 | 邓玲 | 35315348615 |
2 | 张芝铭 | 35315312930 |
3 | 李定丽 | 35318830822 |
4 | 聂婷婷 | 35315311005 |
5 | 彭玉梅 | 35315349822 |
6 | 张晓娟 | 35313922510 |
7 | 赵咏梅 | 35315311016 |
8 | 马林 | 35316222005 |
9 | 晁燕勇 | 35315327208 |
10 | 邱德卿 | 35315325207 |
11 | 罗加茂 | 35315314313 |
12 | 阮明杨 | 35315312728 |
13 | 孙克松 | 35315349030 |
14 | 陈舒 | 35315349421 |
15 | 周学军 | 35318230606 |
16 | 宓珂宇 | 35315310922 |
17 | 黄一健 | 35315327009 |
18 | 冯强 | 35315347922 |
19 | 赵熙 | 35315325705 |
20 | 马跃文 | 43115312404 |
